约翰•克利夫顿•伯格在共同基金领域的地位与巴菲特在股票投资领域一样名声显赫。 1999年,伯格被《财富》评为20世纪四大投资巨人之一。 2004年,伯格名列《时代》杂志“全球最重要及最具影响力的100人”,并获得《机构投资者》当年评选的金融业“终生成就奖”。美国《纽约时报》在 2006年评出的全球十大顶尖基金经理人中,伯格排名第七,被喻为“指数基金教父”。伯格目前是布莱尔公学董事会的成员,他还在耶鲁大学管理学院的米尔斯坦公司治理和业绩中心(Millstein Center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erformance)担任顾问委员会成员。 2005年,伯格还从普林斯顿大学获得法律荣誉博士。
约翰•克利夫顿•伯格1929年5月8日出生于新泽西州的维罗纳一个深受经济大萧条影响的家庭。伯格高中时期便以全额奖学金进入布莱尔公学(Blair Academy),并于1951年从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期间,伯格还参加了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的业余学习。本科毕业后,伯格就业于沃尔特•摩根(Walter L. Morgan)创立的惠灵顿管理公司(Wellington Management Company)。
伯格初进入共同基金业时,就萌发了类似指数基金的想法。到了70年代,伯格受到波顿•马尔基尔(Burton G. Malkiel)的“随机漫步”(Random Walk)理论、尤金•费玛(Eugene F. Fama)的“有效市场”(Market Efficiency)假设以及经济学大师保罗•萨缪尔森(Paul A. Samuelson)的影响,逐渐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指数基金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