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ohua110 发表于 2010-3-24 18:30:19

天津大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大突破

简要内容:2009年,大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启动,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的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除郭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以外,各类用人单位均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




  2009年,大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启动,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的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从2009年9月1日启动到年末,大港辖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18350人,其中有6837名城乡老年人享受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有21012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按月享受了生活费补助,年补助1765万元。

  在做好新农合运行工作,保障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基础上,截至2009年12月31日,顺利实施了大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辖区涉农镇(街)农村居民均参加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新农合参保人员顺利过渡到新制度。年末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64348人。

  城镇职工参保缴费人数不断增加。全区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单位1410户,参保14.3万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单位1889户,参保18.2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95559人,参合率100%;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单位1776户,参保13.6万人;纳入生育保险统筹单位1552户,参保人数(不含大港油田)6.1万人;纳入工伤综合险统筹单位314户,参保1.6万人;纳入失业保险统筹单位1511户,参保人数为13.7万人。

  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大港辖区54326名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增加养老金150元,年支付养老金11.4亿元。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4万元提高到5.5万元,门诊特殊病范围增加到12项,合并了住院和门诊特殊病起付线,取消或降低了875种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减轻了参保患者就医负担。新农合支付农村参合居民医疗费用1595万余元。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大幅提高,较好地保障了工伤人员和女职工的权益。

  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政策逐步完善。出台了《大港区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办法》,解决了大港各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大额门(急)诊医疗补助报销问题。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共有146个事业单位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门(急)诊保险,涉及11894人。

  除郭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以外,各类用人单位均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全年共受理工伤案件622件,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为1200人次工伤人员及家属,支付工伤保险费2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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