骇客任务 发表于 2010-1-26 19:04:24

嘉浩国际事件说明了什么

据国际商报报道,在北京顺义区嘉豪国际城中竟然出现了物业服务合同上盖着“备用公章”(法院解释)这样的说法,而主审该案件的顺义区法院则认为“‘备用公章’说法是天和佳祥的表述,法院在判决中只是转引。从而拒绝了司法鉴定的要求。另外,这个小区也竟然没有物业委员会。
“备用公章”,说实话这一称谓从没听说过,要么真要么假,公章哪有备用的,网上有很多图,两个公章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我觉得明眼人应该看得出来吧。
我觉得,法院也是不得已,就造了这么个词忽悠大众。报道说,由于法院此前在审理涉及嘉浩的许多民事案件都依据此合同做出的判决,天和佳祥作为胜诉一方涉及的管理费就高达350多万元。
不难理解,以前法院审理都是按照这个合同判的,没看出来公章有问题,也就是这个基本的证据有问题,现在证据被认为有问题,法院也没法推翻以前的判决,所以只能错上加错就不稀奇了,总不能自己扇自己嘴巴子吧。法院也够难做的。
另外让我担心的是,但愿这件事情只是法院在处理的时候存在问题,最好不要是因为涉及背后的交易就什么都看不出来,偏袒一方。因为法院提出的说法存在明显的漏洞,最为法院,是审理案件的地方,不能一方认可,法院也不调查就盲目的“引用、转述”,这是不是有点过了,好歹公章的问题不是小事。

long013 发表于 2010-1-27 16:09:28

不知道!赚钱重要……

懒虫小阳 发表于 2010-1-27 21:42:28

呜呼,原来是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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