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韦小宝同志工资标准问题的请示
关于韦小宝同志工资标准问题的请示根据上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长工资的指示精神,我单位长工资工作在上级的正确[令页导]下,在全体太监配合下,具体承办人员努力下,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
但是,应当看到,由于具体情况的复杂和经验不足等原因,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韦小宝同志工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韦小宝同志多次向单位反映,并到有关部门上访,为保持稳定,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应当尽快解决韦小宝同志工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韦小宝同志工资问题的历史原因。韦小宝同志曾用名小桂子,原为御厨房太监,任尚膳司副总管海大富同志秘书,工人身份。擒鳌拜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聘任为聘任制干部,级别为正六品,后在处理太后与海大富之间矛盾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提拔为尚膳司副总管,级别为正五品。我司为正五品事业单位,韦小宝同志应享受单位正职工资,已按有关政策核定工资标准并记入档案,但用的是小桂子名字。
后因革命斗争的需要,韦小宝同志改用现在名字,并因工作突出,被提拔为御前侍卫副总管、骁骑营副都统、都统,征俄罗斯任抚远大将军,因都是企业单位,韦小宝同志不愿将关系调出,档案一直放在我司。在五台山学习并主持清凉寺工作期间,虽也是事业单位,但韦小宝同志不愿放弃北京户口,因此也没办理调动手续。后韦小宝同志继续发扬稀里糊涂混到底,两面三刀不吃亏的精神,歪打正着,福星高照,不断得到提拔,先后被任命为子爵、忠勇伯、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但都是非[令页导]职务,按照调入机关必须任副科级以上实职的要求,也不能调入,不能与工资挂钩。因此韦小宝同志关系一直在我司,韦小宝同志赴云南考察工作期间,其住宿费超标准部分及餐费由地方负担,但其差旅补贴、住宿费、及住勤补贴均在我司报销可为依据。目前韦小宝同志工资标准存在较严重问题,按政策调整部分用小桂子名字,因无刑部出具的更名手续,韦小宝不能享受,用韦小宝名字得到的职务,因没办理调动手续,未记入档案,也不能与工资挂钩,干部身份也没有解决,因此韦小宝同志一直拿办事员太监工资,与韦小宝同志贡献不符。韦小宝同志工作期间一心扑在工作上,对此没有计较,退休后在撮麻间隙中醒悟,越琢磨越不对,多次信访和上访,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二、解决韦小宝同志工资问题的必要性。第一是保持稳定的需要。韦小宝同志提出长工资的要求,合乎情理,只是有关部门掌握政策比较严格,容易挫伤人的积极性。且韦小宝善于无理取闹,又与XX同志关系较好,如其要求不能满足,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问题;第二是奖励韦小宝同志突出工作的需要。韦小宝同志在我司工作期间,工作认真,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任副总管期间,克服资金少、人手紧、任务重的困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并巧立名目,创造性提出向宫女收取美容费、向小太监收取壮阳费的办法,有效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保证了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三是解决韦小宝同志当前困难的需要。韦小宝同志一贯清正廉洁、作风严谨,因此退休后生活比较清苦。有群众举报韦小宝同志有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敲诈等问题,经刑部、督查院、大理寺三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深入调查,并在韦小宝同志主持的工作餐期间与韦小宝同志认真交谈,认为韦小宝同志总的是好的,尽管赴云南期间有超标准接受宴请问题、赴台湾期间有接受土特产品问题等,但都是小节问题,韦小宝同志已有深刻认识且表示下不为例。因此韦小宝同志的问题,应属于人民内部问题。且韦小宝同志一贯坚持原则,难免有些人会以此中伤韦小宝同志,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韦小宝同志退休后生活比较困难,除夫人阿珂、管家苏荃编制调入我司,不上班领取工资外,厨师方怡、文字秘书沐剑屏、生活秘书庄双儿自谋职业,会计建宁、保姆曾柔下岗领取失业救济。韦小宝同志住房紧张,仍是八人同用一间卧室,客厅80平方仅有两台空调。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韦小宝同志仍保持革命本色,两次为台湾救灾捐款,并每年拿出1。3两银子捐助希望工程。
为此,建议给韦小宝同志落实工资,按正五品套改,并补发以前所欠工资。
当否,请批示
太监办尚膳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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