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鲁教授给女儿讲金融---陈志武
进来就认真看完吧:)
盖茨的商业模式
不久前的一天,早晨7:30,跟平日一样,我开车送14岁的女儿陈笛上学途中,她问起:“盖茨为什么这么富?他怎么会有近600亿美元的财富?”她这一问,便开始了我们许多天里关于商业模式的对话。
我说:“盖茨是一个天才。1977年他21岁的时候,创办了微软公司。1986年3月微软股票上市,那时他30岁,就成了亿万富翁!”
陈笛:“可是,他为什么一个人能赚这么多钱?”
“其实,盖茨能拥有亿万财富,并不是说他已经实现了这么多的盈利收入,而是在他公司上市后,股票市场对微软未来的收入非常看好,愿意给微软的股票很高的价格。也就是说,盖茨今天的财富更多是反映微软未来能赚多少钱,是股市帮助盖茨把未来的收入提前变现,他今天的财富不是靠过去已赚的收入累计起来,而是未来收入的提前累计。”
陈笛:“那么,为什么微软会这么值钱?它跟别的公司有什么差别?”
“原因当然很多。第一个原因可能是软件商业模式的特点,因为一旦微软花成本开发出一种软件,比如像你们喜欢用的Windows,那么,每多卖一份windows系统软件,收入是260美元,可是其成本接近零,也就是说,这260美元是纯利润,净赚。今天全世界有6亿多的电脑用户,哪怕中间只有1亿人购买,这也是260亿美元的收入!你说,这么大的市场,同时每卖一份软件的边际成本又几乎为零,这种商业模式怎么会不赚钱呀!”
陈笛:“爸爸,你说的边际成本是什么意思?”
“那是说,一旦你已经投入开发成本、广告成本,为了再多卖一份产品,你还要付出多少成本。比如,我正在开着的凌志牌汽车,每一辆要卖4万美元,你们可能觉得,丰田公司造这种车会赚很多钱。但是,你要知道,每辆车的制造成本会很高,而且每辆的成本基本一样。也就是说,为了生产一辆车,丰田必须购买发动机、车身、轮胎、方向盘等等,这些部件一样也不能少,总成本不会低,况且他们要付很多的工人工资、退休金以及其他福利,所以,每辆凌志的边际成本很高,丰田汽车公司的利润空间永远无法跟微软相比。这就是为什么大家喜欢微软的股票,喜欢盖茨创办的公司,而不会太热爱汽车公司股票。”
陈笛:“那你说餐馆呢?我原来想,开餐馆也好像很赚钱,可据你这么一说,餐馆不是也要花钱买菜买肉,还要付工钱,它的边际成本不是也很高吗?”
“是呀,这也是为什么人们开餐馆开了几千年,没有人开出个亿万富翁来。实际上,农业的利润空间更小。比如,在我老家湖南,你奶奶的家乡,如果种一亩地赚10元,那么,为了赚1000元就要种100亩地,因为每亩地需要的资源投入和劳动投入都是一样的,每亩地的种植成本一样多,稻谷的边际成本是常数,无法产生规模效应。可是,一个人一天只有24小时,谁能种得了100亩地呢?用数学的语言说,农业的产出跟投入是线性的关系,为了多赚几块钱,会把你累死,而微软的销售产出跟它的投入几乎没关系。
“所以,农业,不要说跟微软的商业模式比差很多,就是跟汽车公司比也差很多。原因是通过机械化生产,丰田公司能利用规模生产降低每辆车的制造成本。所以,农业远不如工业,而工业又不如微软这样的行业。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国家通过工业革命在过去250年领先于中国,而今天美国又通过像微软这样的行业领先于世界其他国家,包括超过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英国。
星巴克为什么会成功 下午放学回家,陈笛问:“爸爸,如果微软产品的边际成本几乎是零,而餐馆、制造公司等等的运营成本、材料成本很高,那为什么还有人去开餐馆、建制造公司呢?这些公司还存在,并且也有人继续在开新的,这本身不就说明还能赚钱吗?”
我说:“的确是这样,各个行业都可以有赚钱机会,关键还得看有没有办法降低成本,或者巧妙地创新商业模式。比如说,星巴克咖啡店创始者——霍华德·舒尔茨通过开咖啡馆成为亿万富翁,更确切地说,他的财富是13亿美元!他于1985年成立星巴克公司的前身,到今天星巴克的市值是254亿美元,短短二十多年就创造出这种奇迹,而且是在有300多年的老行业里创造出的,不是很令人吃惊吗?”
陈笛:“这我就不明白了,我以为必须得像微软、谷歌那样的高科技行业才能创造亿万财富,像星巴克这样既没有新科技,又是一个老掉牙的行业,怎么还有机会呢?”
“首先在于规模,星巴克今天有差不多13000家分店,遍及全球,这是星巴克跟微软、谷歌类似的地方,都有广大的消费群体。过去没有咖啡馆做出这种规模,这可以说是史无前例!”
陈笛:“为什么星巴克的品牌这么好,世界各地的人都愿意去,而且愿意为星巴克咖啡付这么高的价格?他们是不是靠花很多钱做广告?”
“这点问得很好。的确,几乎所有公司品牌都要花大钱做广告,以此在消费者群体中建立信任和形象,像衣服、食物品牌都是这样。可星巴克没有花过一分钱做广告,但它的品牌却是全球咖啡行业最响的,这是星巴克最大的成功秘诀。”
陈笛:“为什么星巴克不用花钱做广告就能建立顶尖品牌呢?”
“最重要因素就是全球化和全球范围内的人口流动,为星巴克这样的品牌连锁店带来空前的机会。像爸爸经常在世界各地跑,不管到伦敦、米兰、新加坡,还是到巴西、北京,我都没有时间、可能也没兴趣去了解当地的咖啡馆,更不可能特意去问哪家咖啡馆的咖啡更好、更合我的口味。因此,如果一看到那里有星巴克,很自然,我肯定会去那里,因为我熟悉他们的咖啡单、他们的咖啡口味,一进去就知道要什么,就像在纽黑文的星巴克一样。换句话说,一旦纽黑文的星巴克把我变成了顾客,我就成了世界各地星巴克的顾客,伦敦、米兰、新加坡、香港的星巴克就不必对我做广告,我已经是他们的顾客了。
但有一点很关键,就是人们在各地、各国间的流动要具规模、要频繁,也就是空运、高速公路等交通网络必须很发达,跨国旅行很方便。否则,这种跨地区、跨国间的品牌协同效果就很差,这就是为什么在全球化于20世纪80年代重新启动之前,即使有人想像舒尔茨先生这样去创办全球连锁咖啡馆,也难以成功。是全球化带来的跨国人口流动造就了星巴克,为星巴克节省许多广告开支,使它每卖一杯咖啡的边际成本很低。
陈笛:“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像希尔顿、君悦、喜来登这样的连锁酒店也在世界各地都有呢,原来它们也是受益于全球化,它们将来的收入会进一步上升,因为在各地旅行的人自然更喜欢已经熟悉的酒店。”
沃尔玛的成功模式 沃尔玛(Wal-Mart)是另一个有意思的财富故事。过去近20年里,沃尔玛公司创始人——沃尔顿(Samuel Walton)家族的财富一直排第一,远远超过盖茨和其他家族。比如,在2006年美国《福布斯》财富榜上,沃尔顿家族单个成员分别排第六、七、八、十和十一位,每位的财富超过150亿美元,五位共有786亿美元,而单人排第一的盖茨有530亿美元。这种故事,这么大的财富数字,不是神话又是什么呢?
跟陈笛刚说起这些,她的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沃尔顿家族能有这么多财富?沃尔玛只是开平价超市连锁店,在这种传统行业里,怎么可能比微软更赚钱?”
我说,“从表面看,沃尔玛超市好像跟其它连锁店没区别。但是,在你出生后的头几年里,你妈妈经常要给你和姐姐买尿布、玩具、衣服,还有其它日用品,你可能不知道这些是在哪儿买的吧?记得在1994年你出生后,每年我们去中国都带上一大箱尿布,让你在中国用。你知道那些是在哪里买的吗?”
“在沃尔玛?”
“是的,你那时太小,还不知道。我们家是沃尔玛的常客。现在,你也经常跟妈妈去那里,你说沃尔玛的特点是什么呢?”
“东西总是很多,又很便宜,所以大家喜欢去沃尔玛,特别是买吃住行日用品。”
“沃尔玛的口号是‘天天平价’,以高质量、低价格把别的商店挤掉。如果沃尔玛的价格总比别人低,那沃尔玛靠什么赚钱呢?我们以前讲过,微软每卖一份软件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但,零售商没那么幸运,卖出的每件物品的成本不可能接近零,比如,他们肯定要花钱进货,还要雇佣员工,支付运货成本,还有商场的租金,等等。所以,沃尔玛的商业性质跟微软不可能相同,赚钱的模式自然不一样。因此,为了做到‘天天平价’,同时又能赢利,沃尔玛必须在成本上下功夫,要最大限度地压成本,这样才可让消费者得到好处。但,问题是如何压低成本?
“沃尔玛的最大特点是大批量采购货物,而且是直接从厂商采购,避开批发商。由于采购量巨大,它能把厂商的出货价格杀到最低。沃尔玛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司,最大零售商,在全球有5000多家巨型超市,每周有一亿多顾客光顾其商店,2006年的销售额是3388亿美元,相当于整个中国农林牧副渔业一年的收入,沃尔玛雇用150万员工。这几千家超市的货物由总公司统一采购,比如像鞋、衣服,只要沃尔玛决定从哪家制鞋厂进货,那就是一年许多亿双鞋的订单,那家制鞋公司就不用找别的客户了,只为沃尔玛生产就够它发展增长了。正因为这样,沃尔玛就有充分的砍价能力。以最便宜的价格直接从厂商进货,不仅给沃尔玛很大的赢利空间,而且也让它有能力以低价跟别人竞争。所以,大批量从厂商直接采购,避开批发商,是沃尔玛压低成本、提高利润的主要策略。”
陈笛,“不过,如果是这样,沃尔玛的竞争对手不也可以通过规模压价吗?别人不是也能模仿吗?我长大后也可以去做。实际上,前不久,另一家连锁店公司Kmart破产了,它也有许多分店,为什么Kmart的规模没让它胜利呢?”
“这是很有意思的问题,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但,如果我们看看沃尔玛的背景,或许能更好理解。沃尔玛的创始人沃尔顿先生于1918年出生在俄克拉何马州的农村,从小放牛养马,挤牛奶,养兔子卖,养鸽子卖。中学、大学时期,在餐馆、商店打工,自己赚钱上学。他的家境极普通。大学毕业后,在一家连锁商店工作过两年,1941至1945年当兵。1945年至1962年间,在阿肯色州的农村,他通过加盟‘Ben Franklin’品牌开过多家连锁店,当时让他极其痛苦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他必须付很高的批发价进货,他的规模太小,没办法,只好忍受批发价,得不到出厂价;二是像阿肯色农村这种边远的地方,人口少,市场小,没有批发商愿意往那里送货,沃尔顿自己必须想法安排货运,让成本升高。
“就以今天中国农村的情况为例,农村人口稀少,收入又低,不仅银行和保险公司不愿意去,就连一般的平价超市也觉得那里没油水,不愿去。结果,收入低的农村反而得不到廉价商品。当时,美国农村也如此,一般认为,在人口少于5万的乡镇开平价商场,是不会赢利的,所以,那时的连锁超市都集中在城市,在那里互相竞争砍价,避开乡村。也恰恰因为是这样,沃尔顿先生反倒觉得乡村才有机会,因为那里竞争少,只要价格足够低,即可赢得市场。
“1962年,在阿肯色州的一个小镇,沃尔顿开了第一家‘沃尔玛超市’,以‘天天平价’为基本立足点。随即,开始在其它小镇扩张。他只选那些没人去、人口在5000至2万5之间的乡镇。那些小地方,不仅没有竞争,而且每开一家‘沃尔玛超市’,当地人马上会家喻户晓,不需要花钱作广告,他们自动会来。这当然节省成本,也是沃尔玛的另一个成功秘诀。到1969年,沃尔玛共开了18家规模相当大的分店,全部在人口低于2万5的小镇。到1990年代,沃尔玛有三分之一的超市都在这种没有竞争的小镇,在那里,它有相当强的定价权。有了这种优势作后盾,沃尔玛相对于对手的竞争力就强了。
“既然没有批发商愿意送货到阿肯色州的乡村,1964年开始,沃尔顿只好建自己的物流库存中心。虽然这是被迫的,但,意外的收获是沃尔玛从此可以避开中间批发商,直接跟生产厂商谈价、进货了。也就是说,沃尔玛从厂商进货到自己的物流中心,然后再运到各分店。随着沃尔玛规模的上升,它的砍价能力也直线上升,使沃尔玛的货价水平越来越低,竞争优势越来越强。”
陈笛,“在这些大规模扩张中,沃尔玛的钱从哪里来?如果没有钱,它怎么能到处开新店呢?”
“这就得靠资本市场帮忙了。也就是说,看到沃尔玛的增长前景、竞争优势这么强,沃尔玛公司的股份自然有很多人想要,愿出高价买。为了得到更多资金做扩展,沃尔玛于1972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向大众投资者发行新股。从此以后,股票市场就成了沃尔玛增长的资金来源。”
陈笛,“你说,沃尔顿家族因为创建沃尔玛而成为美国最富,今天有784亿美元。他们赚这么多财富,是应该的吗?是否有些过分呢?他们给社会的贡献在哪里?”
“沃尔顿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既深远,又实在,因为他帮助多少亿家庭节省了多少开支呀。比如,我们家就享受了许多好处,在你和姐姐小的时候,妈妈之所以喜欢去沃尔顿买尿布和日用品,就因为他们的总是最便宜,帮我们省钱。省下的钱有什么意义呢?意义大了,一方面让你们有更多玩具,可以买更多书看,也可让你们上更好的学校,或者多去旅游,或者去投资,或者买更大的房子。既然沃尔顿让千千万万的家庭省了这么多钱,他们赚些钱为什么不可以呢?他们的财富是社会给他们的回报。
“说到这点,也使我想起前一段在中国的一些争论,说沃尔玛在中国开了近70家分店,有意用特别低的平价在中国卖商品,目的是要把中国的零售商挤掉,让中国零售商做不下去,说这是对中国经济的威胁 ……”
陈笛,“是呀,把中国的零售商店都挤掉之后,中国的这个行业怎么办呢?”
“这要看你站在哪边了,你是站在以高价卖货的零售商这边,还是站在要支付这种高价的千千万万消费者那一边呢?如果老百姓能从沃尔玛以更低价买到高质量的东西,那对中国社会、对中国经济不是更好吗?为什么要逼老百姓为中国零售商的低效买单?中国不是有太多的沃尔玛、家乐福,而是还太少,需要更多竞争把零售价格压下去,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好处。说到底,市场不是慈善机构,不应该去养着那些低效的零售商。”
陈笛,“可是,这种竞争不是会把许多零售商、特别是把规模小的父妻店挤得破产吗?这些人失业后怎么办?在学校,我们老师说,沃尔玛在过去30年把许多杂货店挤垮,那些杂货店的进货价无法跟沃尔玛比。特别是在那些南方、中西部的小镇上,原来有许多夫妻杂货店,后来一个个被沃尔玛挤垮,许多人要么失业,要么去沃尔玛打工或另谋职业。”
“所以,沃尔玛带来的几乎是一场零售业革命,给消费者大众巨大好处,但也逼着许多人另谋职业,去其它行业重新找到优势和特长。这就是奥地利经济学家熊皮特所讲的‘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也就是说,沃尔顿把千千万万个小规模杂货店挤垮,这当然是一种破坏,破坏了原来以高价格、低效率据称的零售业秩序。按一般的理解,‘破坏’是一个贬义词,可是,沃尔玛的破坏是一种‘创造性破坏’,是褒义的,因为由沃尔玛取代千千万万家杂货店之后,社会效率提高了,数亿家庭的生活费用被降低了。这不是对社会的创造性贡献,是什么呢?”
1995年夏第一次去中国时,陈笛只有半岁。从那以后,每年在中国至少两个月,她喜欢逛商店,也因此对中国的零售商店有不少印象。2006年9月15日的这场讨论,让她看到中国零售业整合的商机,按她的说法,“中国有太多的小不点商店,都可以是整合的对象。”边说着,她便开始想着她的创业理念。我能猜测下次的话题该是什么了。
戴尔的成功秘诀 1962年后,沃尔玛从根本上改变了美国零售业,也改变了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但是,就像美国所有的行业一样,有竞争就有不断的创新。1984年,又一种新商业模式出现,这次的创新者是当年才19岁的迈克尔·戴尔,他是如此成功,连续多年在《福布斯》财富榜上排在前十位,2006年的财富为155亿美元,排名第九。
陈笛:“在学校,老师说起过戴尔的故事,有一点我不明白。戴尔在1985年,也就是在大二时,退学不读书了。好像盖茨以及他的搭档——保罗·艾伦也没念完大学,就退学办公司了,香港首富李嘉诚也没上几天学。妈妈不是说读书很重要,否则不会有出息吗?但,他们为什么那么成功,都是亿万富翁呢?”
“从表面看,好像是这样。但是,对多数人来说,不一定从小就知道自己对什么最感兴趣、自己要立志一辈子做什么,也不一定知道自己最适合做什么工作。所以,多数人需要接受小学、中学、大学这一系列规范化的教育,通过这些教育,一方面学会做人,知道社会的过去、今天和明天;另一方面,也给每个人时间和机会,去了解自己到底想做什么,对什么感兴趣,并学会一些谋生的技能等等。当然,并不是每个大学毕业生必然比没上过大学的人更成功,同样的,也不是每个没上过大学的人必然不会成功。上大学,接受好的教育,只不过增加让自己成功、让自己过好生活的几率,并不能保证任何东西。
“像戴尔、盖茨、艾伦,他们从小就对电脑着迷,中学时,就把电脑技术的方方面面了解很透,他们去当地大学旁听电脑课、去计算机房实习,在进入大学前已经把大学相关内容学透了。自学有时能达到‘一日胜读十年书’的效果。所以,课堂只是学习的一种方式,自学看书,或以其他方式学习,也是可行的。不过,对多数人,大学这种有组织的系统学习可能是最有效的方式。就像制造业工厂一样,大学能达到规模效果,是系统产出,是批量生产。”
对中国家长来说,我们习惯于认为“唯有读书高”,所以,对后代,不管三七二十一,总要他们学位一个接一个地拿,最好是拿到博士学位或更高。为什么大家只顾追求学位,不太管自己小孩到底喜欢做什么、适合做什么呢?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制,“学而优则仕”,只有读好书才能做官。到如今,同样需要通过学位这种硬指标,来证明每个人的能力,离开学位就无法客观判断了。于是,大家只好盲目追求学位,不管这些学位有没有用、适不适合自己的小孩——片面追求学位当然过于机械,但面对现实又不得不为之。
可是,在美国这种社会里,公司和财产都是私人的,只要你能创业,办自己的公司,能创造价值,你就不需要通过学位证书向任何人证明你的能力,你就是自己的老板。有没有上过正规大学,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真实能力。所以,在美国,就有戴尔、盖茨、艾伦这些没上完大学但极端出色的个人故事,父母也没必要逼着小孩没完没了地追求学位,浪费掉许多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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